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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雁塔校区收取暖气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1-07    作者: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尊敬的雁塔校区各位住户:

今冬采暖即将来临,按照明德热力公司要求8-11号楼(高层)用热户(缴纳100%采暖费)达到80%方可供暖,非用热户缴纳30%费用。并要求11月10日前支付采暖费用。截止11月6日,四栋高层共计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为322户(共计818户),占总住户39%。离明德热力公司要求差距很大。

另,1-7号旧住宅楼按照明德热力公司要均需缴纳100%采暖费方可供暖,并要求11月10日前支付采暖费用。截止11月6日,1-7号旧住宅楼共计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为55户(共计276户),占总住户19.9%。离明德热力公司要求差距更大。

为了保证大家的正常供暖,请四栋高层未交暖气费的住户抓紧在11月10日前前往物业楼缴纳采暖费用(也可到长安校区物业办缴纳)。1-7号旧住宅楼未交暖气费的住户抓紧在11月10日前前往水电水电收费室缴纳采暖费用(100%)。

如在11月10日不能向明德热力公司足额缴纳采暖费用,将无法保证今冬的按时供暖。并请大家相互转告尽快缴费,确保今冬各楼暖气的正常供应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后勤服务集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11月7日